山东济南:连续6年实现政务失信案件“动态清零”

发布时间:2024-11-22|来源: 信用中国 |浏览次数:174|专栏: 疆外动态 字体: 分享到:

       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永桂介绍,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将政务诚信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以诚信政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会同市法院等部门,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组织开展“诚信教育进机关”活动,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开设政务诚信课程,不断增强公务员诚信责任和诚信自觉。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居民身份证为基础,采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数据,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档案。并在公务员招录、调任、提拔等工作中全面实施信用核查,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一票否决。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信用核查5.8万人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50人次。

  将村居失信案件新增情况、政府失信案件治理情况、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情况纳入区县信用状况监测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信用监测。截至今年9月,区县政务诚信建设指标平均得分13.24分(满分14分),得分率达95%。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失信惩戒、政务诚信宣传培训等六大领域,按年度对12个区县(不含功能区)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以评促建,推动各地政务诚信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将政务失信案件存量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在各类政务活动中诚信履约、守信践诺,连续6年实现政务失信案件“动态清零”。

  依托“信用济南”网站,建立政务失信投诉专栏,受理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违约投诉,按照“即发现即转交”原则挂牌督办,全程跟踪处理。会同市法院建立全国首个涉政案件清理协同工作机制,各级法院定期推送“民告官”“企告官”等涉政败诉案件数据,各级发改部门督导有关单位及时履行判决。截至目前,我市未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建立政务失信异议申诉渠道,明确信用修复条件和流程,对于主动履行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的部门,及时提醒、帮助其重塑自身信用,有效维护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