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根据《关于上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档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一、2024年社会信用工作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诚信意识。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中,统筹规划。一是深入社区、乡镇、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防范欺诈骗保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参保人员信用意识;二是进医疗机构倡导信用医保,合力维护基金安全,守住民众看病钱,切实提高单位和参保群众知信、用信、守信意识,切实增强医保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基金安全。一是我局与47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规定了双方履行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二是用好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充分运用好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智能监控子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规则引擎分析就医数据,通过疑似违规数据筛选、初审、复审、合议等流程,对药品、诊疗项目等事项开展智能监控,截至目前,-通过第三方监管机构推送、智能监管系统数据库推送及自查自纠,共追回违规金额4.35万元。三是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月月有检查、有通报、有反馈、有整改。2024年以来,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5场次,限期整改47家,均已按照协议约定对违规医保基金进行追回。四是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目前已有43家定点医药机构采集上传信息19652条,采集覆盖率87.8%,实现药品来源去向信息清晰可追溯,有效打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加强信息公开公示。一是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通过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关联。二是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将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积极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提高医保行政效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局干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宣传力度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政策纳入干部理论学习,促使干部职工提高诚信意识,秉持诚信理念,加强医疗机构的基金监管和城乡居民信用意识的宣传,合力共建医保信用体系。
(二)总结经验,适时反馈。开展信用医保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好的经验,收集各种诚信信息,并将好经验、做法融入到本局工作中,推进医保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