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动信用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强化“两定”机构及人员信用管理,实现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精准监管和责任到人,切实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承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3月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6年3月,尉犁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巴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 组织学习传达: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相关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学习《巴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三项实施细则,明确信用评价标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启动信用信息采集:初步开展对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护士及参保人员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基础信用档案,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 推动信用承诺落实:鼓励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明确守信义务和违约责任,增强行业自律意识。
4. 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对已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初步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5. 开展信用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医保服务窗口及广场活动等多元渠道,宣传信用评价政策,提升医保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的信用意识。
二、存在问题
尽管3月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 信息采集覆盖面不全: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对信用评价工作认识不足,信息报送积极性不高,导致数据采集不全面、不均衡。
2. 信用评价机制尚不完善:目前仍处于制度学习与启动阶段,信用评价的具体操作流程、评分标准尚未完全落地,缺乏成熟的系统支撑。
3. 人员力量与技术支撑不足:信用体系建设涉及数据采集、分析、共享等多环节,现有工作人员有限,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影响工作效率。
4. 公众信用意识仍需提升:部分参保人员对医保信用评价政策了解不多,信用行为约束力尚未完全体现。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结合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4月份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护士及参保人员的信用信息采集指导,明确报送时限和标准,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2. 推进信用评价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信用数据的自动归集、评分和动态更新。
3. 健全信用评价流程: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实施细则,明确信用等级划分、评价周期、结果应用等具体内容,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4.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信用政策培训会,提升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信用意识;利用多种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信用氛围。
5. 加强督导检查:对信用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