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压实年报主体责任,我局聚焦长期未年报经营主体,多措并举开展核查处置。按照州局信用监管科工作提示,对85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邮寄信函方式开展登记住所核查,核实经营场所实际情况。
同时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主动对接税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人民法院,对上述85家经营主体开展信息协查比对,向税务部门核实纳税申报状态,向人社部门核查欠薪情况,向农业农村局核实合作社运营及业务开展情况,向法院调取涉企、涉合作社司法案件及执行信息。通过多部门数据交叉核验,全面摸清经营主体实际经营状况,为年报督促、异常处置、拟吊销案件办理提供数据支撑,提升信用监管工作精准度。同时依托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为后续开展年报提醒督促工作夯实数据基础,切实提升年报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