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巴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擦亮“信用巴州”城市名片,切实将诚信文化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流程,近日,和静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弘扬诚信文化 共铸信用巴州”自学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信用建设与自然资源业务深度融合。
本次学习紧扣《条例》核心内容,结合巴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一是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解读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建设要求,突出自然资源部门在生态环境、土地出让等领域的信用监管责任;二是详解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强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合规性要求,使用的合法边界,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和信用修复程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自学,全体干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条例》的具体规定和操作要求有了更清晰的把握,有效提升了运用信用手段破解工作难题、优化监管服务的能力。
下一步,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扎实推进信用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结合自然资源领域特点,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监管、项目审批等挂钩;二是深化诚信宣传引导,通过企业走访、政务服务窗口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市场主体普及信用政策法规,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履约践诺;为和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信用巴州”建设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