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起着关键作用。市监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信用基础建设
1.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的在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同时做好信用修复提示工作。2025年截至目前,公示行政处罚51条,下发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提醒函130份。
2. 实施年报精细化管理,优化年报报送指导服务,利用“丝路有信”企业信用码,依托“信用监管系统”五类主体名录库,实施经营主体年报质量过程管控,主动解决经验主体年报工作中的难题。截止目前,成功引导注册二维码881户,主体查询2106余次。
3. 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探索建立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信息维护,定期对检查主体库、执法人员库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准确有序,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1. 打造诚信消费环境。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维权行政约谈、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 建立健全内外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与宣传、城管、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执法联动,整合部门资源,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合惩戒、综合治理。
3. 引导获奖企业应用“丝路有信”企业信用码展示自身信用状况合荣誉,加强对“新疆品质”公共品牌的宣传推荐。
(三)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行政指导,落实“四个一”信用修复服务模式,帮扶企业修复信用,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避免信用受损程度升级。对存在轻微违法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适当惩戒、限期整改,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是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安排,将信用查询嵌入业务办理流程,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过程中,对经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严格根据《公司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四)提升信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通过加强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对接,不断扩大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协助提供经营主体信用承诺信息,为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提供支撑。
(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与宣传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诚信经营、征信管理等内容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信用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网站、微博发布诚信经营知识,引导企业发布诚信经营公益广告,开展征信宣传活动,在行业内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综合宣传活动。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组织开展“年报”、“丝路有信”深度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宣传、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等专项宣传培训会20余场次。
二是循序渐进推进年报工作。截止到3月19日,全县应报企业1293户,已完成年报的企业301户,年报完成率23%,全县应报农民专业合作社370户,已完成年报62户,完成率16.76%,全县应报个体工商户5126户,已完成年报的个体工商户1789户,完成率35%。
三、意见建议
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加快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数据的更新频率,从季度更新提升至月度更新,甚至对于关键行业的关键数据实现实时更新。针对食品、药品等风险高、变化快的行业,建立数据应急更新机制。当市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可能影响信用状况的重大变化时,如食品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药品企业出现药品质量问题等,能够通过专门的渠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数据提供部门,并要求其在最短时间内更新企业信用数据,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修复咨询服务平台,整合线上线下咨询渠道。线上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APP 等平台提供在线咨询服务,线下在各地市监局设立信用修复咨询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通过搭建全国统一咨询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信用修复指导,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帮助失信企业尽快重新融入市场。
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信用评价工作在推动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未来,市监局将继续完善公共信用评价工作体系,加强与各方协同合作,不断探索创新,为构建更加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同时,期待国家层面在数据时效性、评价维度和信用修复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新台阶。